云南安益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1技术人员工作行为准则
本公司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安全、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化等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安全、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化等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4)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安全、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化等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5)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
(6)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 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评价、评审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评价、评审人员指取得资格的人员。公司评价、评审人员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技术专家。
(3)专职人员须与公司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公司依法建立相关的各项保险。
(4)兼职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聘用协议,根据项目的需要适时参与相关工作。
(5)凡公司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其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职称证、评价师证、职评员证、安标评审员证、专家证等)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6)评价、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声誉及形象。
(7)评价、评审人员必须遵守公平、公正、诚信、守法、高效、优质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竭诚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8)评价、评审人员应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深入现场认真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按时完成评价任务,并对所撰写的报告及所做的结论负责。
(9)评价、评审人员应按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导则、规范和标准,同时符合公司的规定。《报告》交付前,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核、审批程序。
(10)评价、评审人员应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参加公司内部和外部技术研讨、经验交流和相关学术活动,努力学习有关工程科学技术,不断探索、提高评价技能和业务水平。
(11)评价、评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①不收取被服务单位的礼金和物品;
②不出具虚假报告;
③不在本公司以外的任何机构注册登记参与相关工作;
④不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
⑤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应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
⑥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应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
⑦不泄露被服务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12)对评价、评审人员实行业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记入人员档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暂停评价业务工作,进行学习培训。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专、兼职评价、评审人员。
3 评价、评审管理制度
(1)开展现场调查,相关资料和图纸收集齐全、规范,保证各种资料、数据收集、监测的准确性、可靠性;保存相应的调查、监测记录;
(2)报告按相关导则、规范和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编制,报告中各个分项的定性、定量评价,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行业规范的要求;
(3)出具的报告必须具备公正性、科学性、严肃性;
(4)报告系统、全面,文字表述简练,逻辑思维清晰;无缺项、漏项,按要求全面完成任务;
(5)报告结论准确、依据充分、问题具体,对策措施方案全面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性;
(6)报告和各种资料,必须通过内部审核;
(7)不超资质范围和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
(8)不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资质过期不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
(9)不干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执法部门的工作;
(10)不无故拖延和推迟出具报告时间;
(11)不出具虚假报告或无故更改报告;
(12)不向被检单位提出评价工作以外的其他要求;
(13)不收受被服务单位的任何钱物;
(14)不干预被服务单位的任何事务。
4 外聘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聘请从事短期或中长期工作的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受聘专家应符合任职条件,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退休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
(3)公司从国家、省、市专家库聘用技术专家;如签定聘用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根据评价的工作量,工作时间和编写报告内容的多少,公司付给所聘用的专家适当的劳动报酬。
(5)所聘专家在从事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但应注意俭朴、实用、节约。
(6)聘用的专家应服从公司的组织和安排。
(7)受聘专家应严守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将工作中所涉及的资料、文件、图纸、数据、评价报告等内容转阅或转送他人。
(8)专家应对其编写报告的内容负责。严禁违反职业道德,有失公正,故意降低评价标准。
(9)对违反上述办法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10)外聘技术专家业绩考核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5 人员业绩考核制度
(1)为了加强人员的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公司对相关人员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取得评价资格的专、兼职评价、评审人员。
(3)评价、评审人员业绩考核按年度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4)业绩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由总经理主持,成员有公司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等。
(5)考核小组应当对每人每次考核的内容、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考核意见存入员工业绩档案。
(6)员工业绩考核实行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参与本人业绩考核工作。
(7)考核小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实绩、重过程、重质量、重纪律,一视同仁,不徇私情。
(8)公司实行业绩考核奖惩制度。连续两次业绩考核为优秀的可享受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业绩考核一次不合格者,根据情况暂停评价业务工作,进行学习培训;连续两次业绩考核不合格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一年内不再安排其从事相关工作。
(9)公司建立人员业绩考核结果的公示、申诉、投诉制度,完善考核机制,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对考核结果、考核过程、考核人员有不同看法或存在异议的,可向公司负责人提出申诉和投诉,必要时可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进行裁量。
6 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标准
(1)为使专业人员业绩考核科学有据,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制定本标准。
(2)专业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①开展评价、评审业务的数量;
②编写报告的质量;
③报告的评审情况;
④主管部门的意见;
⑤客户的满意程度等五个方面。
(3)业绩考核优秀的标准:人员结构合理,分工科学,协调有力,切实履行合同,按时按质完成评价任务,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好,评价报告一次评审通过率达100%,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省内、国内评价领域的地位。
(4)业绩考核合格标准:按照评价业务的分工,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量,工作质量较好,评价报告评审顺利通过,并得到与会专家的肯定,客户比较满意。
(5)业绩考核不合格标准:专业人员业绩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业绩考核不合格:
①违约、违时未完成任务的;
②工作质量较差,错误较多的;
③所撰写的报告存在重大缺陷,受到评审专家质疑,不能顺利通过的;
④所撰写报告受到主管部门批评的;
⑤技术服务工作引起客户较大意见的;
⑥对公司声誉产生不良影响的。
(6)专业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专业人员填写专业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表,经机构考核后存入人员工作业绩档案。
7员工素质、能力考核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协助总经理组织每年的定期评价,办公室负责对新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评价,保存相关评价记录。
(2)评价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评价考核重在实际能力和态度,各人所完成专业本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接受各种外部专业培训考核的成绩等,均应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评价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聘任晋升的依据。
(3)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有权随时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考核。
(4)建立和完善员工考核档案,其中包括职工培训评价考核情况、技术业务成绩、责任事故、奖惩情况等。
(5)对专职技术人员的业绩能力,参照规定的质量目标进行,重点考核其完成情况。
8 专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为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促进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协助总工程师编制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文件、标准和规程,评价的原理、原则、程序、方法、工程专业知识、职业道德以及本公司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等。
(4)根据批准的培训计划,专业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对应的各种方式的培训。
(5)公司鼓励所有员工,积极参加国家法定部门举办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评审员等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其它学历教育。
(6)根据发展需要,公司将把继续教育列入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等各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协会、学会、安全科学技术评价单位学习和交流经验,或到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修学习。
9 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新来人员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排进行辅导教育培训。
(2)新来人员三个月内自学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规程以及本公司过程质量控制文件等,必要时安排到较为典型的行业或企业进行相关工程技术、安全、卫生管理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和培训。
(3)三个月至一年内经技术负责人负责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4)具备独立完成评价报告能力后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范围。
(5)办公室应做好新来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记录。
10 保密工作制度
(1)公司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2)公司内编制、打印、传递、存档的文件、草稿、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现场调研记录、评价过程记录、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检测报告和《评价报告》等均由有关人员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乱丢、自行处理。
(3)工作过程接触到或被服务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均属顾客机密,包括技术、商务、档案、财务、市场,除用于报告外,未经顾客书面同意,不泄露,不转借,不传播、不公布,不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所有技术资料和检测数据,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向外泄露。
(5)《评价报告》、《评审报告》和检测报告等均由有关人员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乱丢、自行处理。
(6)所有技术服务过程现场调研记录、评价过程记录等技术资料和检测数据,均要随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向外泄露。
(7)技术资料、《报告》必须经评价部经理同意,必要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办理借阅,用完及时归还,严禁涂改或作任何标记。
(8)公司编制的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规章制度等体系文件未给总经理允许不得向公司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9)严守保密原则,对违反上述保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失密后果者,追究责任直至诉诸法律程序。
11 工作环境管理规定
(1)为营造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工作环境系指公司员工工作时所处的工作条件。
(2)本规定所指工作环境包括人和物两方面。其主要内容有:
①适宜的办公场所。如:照明、通风、防漏、适当装修、温度、湿度等;
②基本的办公设施。如:桌、椅、文件架(柜)、微机、办公器材、文具、打印机复印装备、通讯设备等;
③必须的生活设施。如:供水、方便就餐、卫生间等;
④安全和环境条件。如:门窗完好可锁闭、人行道平整畅通、无长时间强烈振动及高噪声和烟尘、尽可能适当绿化、清洁卫生、垃圾处理等;
⑤和谐的人际关系。如:领导艺术、融洽氛围、互助互爱、团队精神、得展才干、心情舒畅等。
(3)公司员工均必须自觉维护现有的良好工作环境,爱护一切设施,爱护一草一木,自觉美化绿化环境。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一切办公和生活废弃物。
(5)尊重领导,尊重同仁,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创造融洽和谐的氛围。
(6)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纸张,反对浪费。
(7)办公室和走道每天打扫,做到窗明几净,无尘垢污物保持走道畅通。
(8)员工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关闭门窗加锁。
(9)发现任何设施故障或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10)本规定由办公室归口管理,不定期组织检查,保持并不断改善工作环境。
12 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员工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避免或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专兼职技术人员,包括聘请的各类技术专家。
(3)公司所有人员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工作中、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
(4)计算机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用电常识,一旦机器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切断电源,并加以处置。
(5)参加现场踏勘、检查的人员,要注意现场以及往返交通安全。
(6)专业人员到被评单位后,要认真遵守该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7)专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调研、检查时,要严格执行企业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注意现场安全要求,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口罩、耳塞等)。
(8)各部室的贵重物品要有专人保管,在保障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更要注意安全保管。
(9)车辆出车前要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行车途中要按有关规定安全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10)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3工作信息通报管理制度
(1)为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报告的系统、全面、公正。实现工作组内部和工作组与被服务单位之间的信息的及时沟通。制定本制度如下:
(2)与被服务单位的信息通报内容包括:
①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②对被服务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和要求;
③工作的进度和报告完成情况;
④报告评审安排;
⑤报告备案安排;
⑥征求被服务单位对报告的意见;
⑦报告修改完善情况等。
(3)与工作组成员进行信息通报的内容有:
①工作课题;
②工作分工;
③工作计划;
④工作进度和报告完成情况;
⑤注意事项;
⑥报告评审;
⑦报告修改完善安排;
⑧被服务单位对报告的意见;
⑨报告各级内部审核意见;
⑩其他需要告知专业人员的信息资料。
(4)评价信息交流仅限于对项目进行有利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人员传输扩散评价工作信息。
(5)信息通报应依照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的原则进行信息通报,信息通报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
14 技术质量信息反馈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公司内、外的工作质量信息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反馈处理,不断改善评价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信息来源
①在服务工作技术准备中,发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②在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③在报告中发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④用户及其当地有关部门发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⑤用户反映的技术质量问题;
⑥当地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质量问题。
(3)信息分类
①根据信息性质分为工作质量和技术问题信息;
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分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信息和一般技术质量问题信息。其中,涉及到评价能否通过或者给所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技术质量信息为重大技术质量信息;一般技术信息指除重大技术质量信息之外的技术质量信息;
③根据信息来源分公司内技术质量信息和公司外技术质量信息,来自公司内的技术质量信息属公司内信息,来自公司外的技术质量信息属公司外部信息。
(4)信息的传递、处理和反馈
①各专业人员对于公司有关的信息,能够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信息或属重大技术质量信息要及时传递给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②经分析、处理后的信息,经总工程师同意下达公司内有关部门。如属于向公司外传递、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办公室盖章才可以报送。
15 公司信息通报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公司信息通报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评价报告质量,有效地维护并提升公司公众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2)信息通报的内容如下:
①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业务范围发生变化;
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③董事会或公司形成的决议;
④订立、变更或终止与顾客相关的重要合同,此合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⑤报告质量发生变化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⑥公司机构体制及法人代表、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等变更情况;
⑦重大质量事故、业绩统计;
⑧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召开的机构、评价工作会议内容;
⑨内部工作情况及外部工作动态通报;
⑩财务情况通报。
(3)信息通报对公司内可向董事会、各部门、全体员工进行通报。
(4)根据各级监管部门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工作业绩。
(5)公司建立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报告审核通过后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6)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8)公司对于信息通报实行责任追究制。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通报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16 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资质证书和印章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的资质证书和各种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以及使用登记由办公室负责。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检测中心主任按规定进行控制。
(2) 印章用于以公司名义行文、相关业务文件、资料及报表。检验检测专用章只用于检验检测报告,合同专用章只用于合同签订之用。
(3)公司的资质证书和各种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以及使用登记由办公室负责。
(4) 严格资质证书和印章管理, 认真履行相关手续, 严禁转借或出租资质证书和印章。
(5)公司及专业人员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加盖公司红章并注明用途方可带出。
(6)资质证书影印件只用于评价报告资质证明,领用资质证书影印件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领用日期、领用原因、领用单位(人)、领用数量等以备查询。
(7)公司资质证书一概不出租、出借。
(8)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办公室管理,只能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在办公室内使用由办公室主任同意,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9)使用印章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用印原因、用印单位(人)和数量等以备查询。
(10)办公室做好资质证书和印章的保养工作,确保印章清晰。并做好防盗、防丢失。
17 客户及相关方投诉或抱怨处置与跟踪服务管理制度
(1)为确保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报告,收集掌握客户反馈的质量信息,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投诉或抱怨处置与跟踪服务制度。
(2)各业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联系,做好回访服务工作,收集客户对质量及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记录、统计、跟踪服务。
(3)各项目组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客户对质量及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与项目资料一并归档。
(2)公司每月针对重点客户开展回访,收集客户对质量及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项目组传递相关信息,以便及时掌握客户要求并进行改进。
(3)市场开发部、办公室和检测中心通过对重点客户的回访、投诉处理以及项目组的回访调查纪录,形成并保存相关投诉抱怨处理记录。
(4)对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确认其适用及有效性,并适时进行调整。
(5)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年的供方评价,形成并保存合格供方清单。
18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验收、入账及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对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发现短缺、破损做好确认记录,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
2.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及财务报账手续。
3.仪器设备(检测中心除外)由办公室归口统一进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帐、卡,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及保管
1.建立相应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及使用、维修、保养和借用制度,并落实到人。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要有完整的使用记录。
3.仪器设备要做到随时维护、保养和维修。属强制检定的A、B类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周期按期送检。
4.仪器设备做到无灰尘、油污、黄锈、霉斑,保持整洁。
5.设备器材损坏的依据责任大小、设备使用年限,由责任人按现行市场价或原价值的全部或部分予以赔偿。
三、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
仪器设备、低值设备的报损报废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19财务管理制度
一、货币资金管理
-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应付票据和有价证券。
-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按照国家《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等现金使用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收支的各项业务。
- 现金管理:现金(现金支票)的支付范围,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劳务费、保健、降温费、烤火费、各类津贴费、交通费、银行转账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其他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出纳人员凭有效的收付款凭证收支现金。库存现金按银行核定的限额执行。现金必须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 银行存款的管理: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结帐后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若有不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 银行票据的管理: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信汇、电汇、票汇单据等。
空白银行票据由出纳人员妥善保管。空白银行付款票据在签发或填制使用前不得预盖印鉴。申请支票的应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登记的内容包括:支票号码、用途、预计金额、使用日期、签名。